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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监理激励机制研究

更新时间:2016-01-10 20:51:40  |   点击次数:1575次  |   来源:青岛鑫旭辉建筑结构设计有限公司次  |   作者:

对激励机制的本质内涵进行了介绍,同时从特征于性质的角度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展开分析,针对工程项目监理激励机制探讨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充分调动监理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为保障工程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创造积极的条件。

工程项目监理激励机制研究

1 激励机制

关于激励机制可以这样理解,即激励主体处于组织系统下,为了使激励客体、激励手段与因素之间相互影响作用得到提升的所有关系的总和。激励机制涵盖的内容特别宽泛,可以分为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两种类型。关于企业外部激励机制可以这样理解,即针对企业职能政府、消费者、社会公众等采取的相关激励措施;关于企业内部激励机制可以这样理解,即在企业内部对企业内部成员所采取的一种激励措施。激励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即精神层面与物质层面两种激励。文章主要对企业外部激励机制展开研究,但外部激励要想有效发挥作用一定要以企业内部激励为基础,内部激励这种活动属于自我系统范畴,内部激励会自觉主动地同外部环境展开交流,通过激励一方面可以有效提升企业经营效果,有利于企业获得长久的发展。外部激励实际上是遵照激励的发生机制,充分激活人们内部激励存在的潜意识,并利用内部激励最终产生效用。

2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具有的主要性质

2.1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具有服务性的性质

工程建设监理可以这样理解,即监理企业在项目业主的委托下,所进行的一种技术服务性活动。项目业主是其直接服务对象。凭借着自身掌握的工程建设相关的技能、经验、以及知识,将高智能监督管理服务提供给企业主,以在项目管理方面满足企业主的各种需要。

2.2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具有独立性的性质

监理企业是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开展方面,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直接参与的“三方当事人”。它和承建商、项目业主之间具有横向的、平等关系。监理企业在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遵循自主独立的基本原则。

2.3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具有公正性的性质

监理工程师与监理企业在对监理服务提供时,需要对一切干扰因素尽力排除,以公正的态度对待被监理方与企业业主,尤其是业主和被监理方在利益方面出现矛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将事实作为基础,参照工程建设方面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相关法规、法律,从第三方立场出发,遵照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2.4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具有科学性的性质

工程建设监理明显属于一种高智能范畴内的技术服务,所以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展开过程中一定要把握科学的准则。从科学性的角度出发,监理企业必须具备业务素质较强的监理工程师,并且在数量上要有保证;必须学习了解先进的监理方法与监理理论,在经济数据、经济资料以及经济技术方面具备充足的积累;在实际监理展开过程中能够应用现代化的手段。

3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特征

(1) 受企业性质影响,企业必定集聚了大量的高智能人才。监理企业的产品从具体体现形式来看主要表现为一种技术服务,各个监理企业结合市场开拓的实际方向,汇聚一大批高素质的人才是企业最大的资源与最高的成本。换而言之,监理企业是不是具备一大批专业化的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生命,以及企业的招牌,企业要想在技术服务市场站稳脚跟,在企业员工方面一定要合理搭配,确保企业员工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在组织纪律性方面严格要求。

(2) 技术服务产品是企业的主要产品,主要涉评估、及咨询、监督、管理等。这种服务产品不仅是无形的,而且是综合的、高智能的,而且国内市场经济发展条件越来越成熟,已经慢慢向全过程、全方位渗透。需要意识到,目前监理任务显现出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行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价格体制方面。从当前的项目法人制发展情况来看,价格领域逐渐实现了量价分离,价格机制逐渐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采取的相关的改革措施不断深入,社会在监理方面的需求将不断扩大,需求的范围已经开始向施工的前期以及施工的后期渗透,进而对监理服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求监理从业工作者必须具备很高的素质。

(3) 在建筑市场监理企业是一大重要的主体。成熟的市场,要求交易双方必须具备一定的法人资格,双方交易必须达成一定的协调性,以第三方的形式将交易服务提供给交易双方。从整个建筑市场来看,买方由业主担当,卖方为承建商。买卖交易建筑产品通常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买卖双方之间出现的矛盾越来越多,需要进行协调的问题呈现出递增趋势。而且需要把握的是,这种交易活动往往需要较高的专业技术,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成熟,因此交易的范围日益扩大,活动也越来越科学,交易活动的展开必须具备较高的技巧水平,而要是业主不具备专业化水平要想完全胜任则存在一定的难度,监理公司作为中介服务组织的主要代表也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产生了。

4 激励约束机制

4.1 建设监理的选择

选择合适的监理工程师是构建激励机制的基本前提,对于不具备项目管理才干的代理人来讲,再有效的激励方法也无助于降低代理成本,增加收益。所以正确分析监理综合能力的信息从而选择合适的监理工程师就显得十分重要。由于现实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委托人往往未必能选择到理想的代理人,为了减少这种代理风险,在现实中必须坚持采用招标的方法,并且尽可能雇用那些具有良好职业声誉的监理公司。

4.2 设计单位与总承包单位均可以从事项目监理

设计单位占有一定的优势,在技术管理方面其内部人才已经具备了相当高的水平。总承包单位也在某些方面占有一定的优势,其在生产管理方面水平已经达到了较高的层次。但是这些单位需要将一定的服务提供给业主的项目监理,整个过程需要历时一定的时间转变。这是由于这种项目监理的服务与其最初的设计以及总承包存在一定的差异。可以从承包单位与有生产管理性质的投资管理两个角度研究建设领域的项目监理。总承包企业、设计单位对生产管理比较熟悉。他们目前要是想在投资监理方面为业主提供良好的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新知识。所以在短期内对建设监理企业并非一定会带来巨大的冲击。要是企业具备很强的实力则产生的冲击就不会特别明显。而且,从现阶段每一度人均盈利情况来看,设计和总承包单位明显要高于建设监理企业。目前设计和总承包市场依然显现出旺盛的需求,设计与总承包单位在这样的条件下是不会轻易做出转行决定的。

4.3 从业绩与行为的角度度量监理工程师

业主约束监理工程师需要把握好如下几点:1)业主从多方面评估监理结果。这些方面主要涉及项目的工期、项目的质量、项目的投资控制,任何的建设项目都要对这些方面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循,此外,这些方面也是对监理工程师进行约束的最根本、最直接的条件。2)业主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计划对监理工程师工作进行考核,展开认真的检查。利用考核监理工程师的实际工作,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掌握,进而针对优劣情况实施科学的奖惩措施。3)针对监理工程师应该出台严格明确的定期报告制度。对监理工程师绩效全面了解,监理工程师在工作方面出台的各类报告与总结都是非常关键的依据。

4.4 业主应当积极激励监理工程师

处于信息不对称这样的现实情况下,为了有效控制监理工程师发生道德风险方面的问题,和业主期望达到的效用保持一致,实现其个人效用最高化,一定要建立有效的、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与报酬机制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主要是利用一种制度设计主要涉及津贴、薪金、奖金收益等方面对监理工程师行为有效激励与约束,和这一报酬机制存在密切关系的监督约束机制也包括在其中。

4.5 监理的薪酬激励

(1) 固定工资激励。固定工资制是针对几乎所有的监理员、绝大部分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部分总监理工程师所采用的薪酬形式。同一水平层次的监理人员每月领取相同的工资,与自己的工作业绩或是监理公司的业绩毫无关系。长期采用这种激励效果极低的薪酬方式,对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无疑是一种致命的打击。(2) 总监承包制。在总监承包制中,代理人特指项目的承包人,即总监。在总监承包制中,公司将业务接下后交由总监全权负责,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该项目的一切开支均由总监承担。总监的收入因此有了大幅的提高,激励效果远远优于固定工资制。(3) 传统股份制。监理公司考虑到自身的稳定和发展,会让其主要业务骨干拥有公司的股份,这其中也包括一部分业务能力极强的总监。他们除了固定工资外,年终可以享有一定比例的分红,但他们只占了监理人员很小的比例。

5 结束语

总之,当前我国监理行业的确处于一定的困境之中,但是无论从项目的角度还是从监理行业本身以及整个建筑业的发展来讲,都需要监理业的存在并不断发展壮大,这样不仅有利于具体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能促进我国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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